-
2月20日
-
中国古代茶政治的正文:
中唐以前并没有茶税,随着茶叶生产与贸易的发展,国家开始颁布各种法令以从茶叶经济中获取财政。茶政与茶法成了国家垄断茶叶利益的一种手段。
茶税与茶法安史之乱后,唐代国库紧缩,政治以“诏征天下茶税,十取其一”为令,征税后,发现税额非常巨大,遂将茶税这一临时措施改为“定制”,与盐、铁并为主要税种之一,并相继设立“盐茶道”、“盐铁使”等官职。到宣宗大中六年(公元852年)盐、铁转运使裴休制定了“茶法”12条,严禁私自贩卖茶叶,使茶税丝毫不漏。茶税发展到宋代,更加严厉,即“三税法”、“四税法”、“贴射法”、“见钱法”等。过分严厉的茶税甚至成为茶叶生产的一大障碍,曾引起诸多茶农起义。“榷茶”与“茶引”榷茶,即茶叶的专营专卖。它开始于唐代中期,但真正开始施行“榷茶制”,开始于北宋初期。北宋末期“榷茶制”改为“茶引制”。官府由茶商先到“榷货务”交纳“茶引税”(茶叶专卖税),购买“茶引”,凭引到圆户处购买定量茶叶,再送到当地官办“合同场”查验,并加封印后,茶商按规定数量、时间、地点出售。标签:
文章均为安溪铁观音茶叶网发布,转载请注明本文地址:http://www.988133.com/view.asp?id=34777
- 评论:(0)
- 隐藏评论
【评论很精彩,有内幕、有真相!】